行政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或者 public administration)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建设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具有全局性,统筹性,这就要求新一代的管理人员具备管理职能、协调职能和服务职能。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2. 培养对象
行政管理专业既面向普高类文理、艺体考生,也面向中职类(不分专业)考生招生,要求学生通过学习,系统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良好职业素养。
3.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 知识技能
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毕业后就业方向:
(1)可选择参加公考,进入到党政机关、基层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类岗位工作。
(2)可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从事行政事务管理、项目规划、宣传策划、高级文秘、人事管理等工作的岗位。
(3)可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从事幼儿教育、幼儿园行政管理教育等幼儿教育工作者。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儿童身心健康及教育发展领域的工作者和专业人员,使学生具有宽阔的国际与行业视野、扎实全面的儿童教育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实际的操作能力。为在教育学、心理学、营养学、运动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继续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宽适应性、实用性与专业性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1.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婴幼儿健康指导及健康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婴幼儿身心健康教育及管理领域实际工作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胜任婴幼儿教育机构、婴幼儿健康管理机构、儿童营养研发机构、儿童运动研究机构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
2. 培养对象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面向中职类(不分专业)考生招生,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幼儿发展与健康工作的良好职业素养。
3. 培养要求
热爱党,热爱幼教事业,保教并重,严格履行岗位;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刻苦专研业务,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学习幼儿教育、幼儿营养卫生方面理论和知识,具有在各幼儿园、各幼儿机构任教、管理的基本能力。
4. 知识技能
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营养与卫生、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指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幼儿教育、营养、卫生等发展方向。
毕业后就业方向:
(1)在幼儿园从事教育(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保育等工作
(2)在幼儿培训机构、少年宫等从事幼儿艺术教育工作。
(3)在0-3岁早教机构从事教育、管理相关工作。